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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现代雷电的综合防护,不但要解决建筑物的直击雷防护,还有对进入建筑物内的各种金属管道、电源线、信口线的LEMP防护,以确保建筑物内电器、电子设备等 的安全。利用建筑物屋顶的避雷带、网和四周墙面内的柱钢筋作为引下线,以及梁钢筋相互焊接,把进入建筑物的水管、金属管道等金属构件作良好电气连接。这 样,整座建筑物就形成了一个理想的“法拉第笼”屏蔽网。不但能使雷电流有良好的散流途径,均压分流、接地电阻小、而且整座建筑物形成统一的等电位系统,保 持均压作用。利用地下建筑物基础接地体,由于接地体面积大,大大降低了接地电阻。利用柱筋作为引下线,由于引下线多,分流效果好,可大大减少了各引下线的 电流值。因此,雷击时可以避免闪击放电或反击伤害。在高层的建筑物防雷中,考虑到雷电流的散流途径长。从接闪器到引下线到接地装置的电位梯度大,为了均衡 电位,降低电位梯度,因此,对高层外圈梁的钢筋焊接成闭合回路,构成水平避雷带,可有效地防范侧击雷,但已使其大为削弱。
当人被雷电电流击伤后,如不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人被雷击中后,他的身上是不带电的,因为雷电电流击中人后已经通过人体泄放到大地,所以接触受伤者进行抢救是没有危险的。受伤者被雷电的电火花烧伤只是表面现象,最危险的是对心脏和呼吸系统的伤害。通常被雷击中的受伤者,常常会发生心脏停跳、呼吸停止,这实际上是一种雷电“假死”的现象。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将受伤者平躺在地,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同时要做心外按摩。如果不及时抢救,受伤者就会因缺氧死亡。另外,要立即呼叫急救中心,由专业人员对受伤者进行有效的处置和抢救。在室内不要靠近,更不要触摸任何金属管线,包括:水管、暖气管、煤气管等等。特别要提醒在雷雨天气不要洗澡,尤其是不要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洗澡。
一、郭村景点防雷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当 lx<5Ri时,sa3≥0.3kc(Ri +0.1lx ) (3.3.8-1)当lx≥5Ri 时,sa3≥0.075kc(Ri+lx) (3.3.8-2)式中 sa3一 空气中距离(m);Ri 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Ω);lx 一 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的长度(m)。二、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专业景点防雷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sa4≥0.075kc lx (3.3.8-3)式中 sa4一 空气中距离(m)I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1)在选择独立避雷针的装设地点时,应使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配电装置之间保持以下规定的距离:在地面上,由独立避雷针到配电装置的导电部分以及到变电所电气设备和构架地部分间的空间距离不应小于6m,在地下,由独立避雷针本身的接地装置与变电所接地网间最近的地中距离一般不小于3m(2)独立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宜超过10Ω。(3)为了防止雷击避雷针时,雷电波由电线传入室内,危及人身安全,所以不得在避雷针构架上架设电压线路或通信线路。装有避雷针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地下的带金属保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保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地长度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连接,货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