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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专业厂区防雷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厂区防雷品牌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钢筋的截面积。四、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S≥4.24kc (3.2.5)式中 S - 钢筋表面积总和(m)。

旅游景区防雷设计依据,旅游景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进行雷电防护设计及施工,主要设计依据如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三、旅游景区的建筑物防雷类别旅游景区的建筑物防雷类别可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来进行详细确认。旅游景区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建筑物,有很多特殊性,通常情况下会混合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要视实际情况确定其建筑物类别,做综合雷电防护措施。

当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一类防雷建筑物。二、当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三、当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一、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当 lx<5Ri时,sa3≥0.3kc(Ri +0.1lx ) (3.3.8-1)当lx≥5Ri 时,sa3≥0.075kc(Ri+lx) (3.3.8-2)式中 sa3一 空气中距离(m);Ri 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Ω);lx 一 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的长度(m)。二、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sa4≥0.075kc lx (3.3.8-3)式中 sa4一 空气中距离(m)I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