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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承接交通防雷品牌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二、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郭村交通防雷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架起在路口支柱上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是给交游车辆及时指示有关信息。因其架起位置较高,易受 直击雷将指示灯打坏,电源线由信号操控机引进,无信号线引进,存在直击雷、电源线过电压的威胁,故将直击过电压、电源线过电压作为防护重点。架起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支柱装置限流避雷针进行直击雷维护,支架顶端与限流避雷针底座须确保牢靠的电气和机械衔接,运用支架本身接地或用40×40扁钢单独与支架架本身接地网衔接,接地电阻要求小于4欧姆。在道路交通信号灯与信号操控机电源引线处采用过电压维护器作为电源防护,并留意防水、防潮、防尘。过电压维护器均用不小于25 mm2的多股铜线就近别离衔接门架接地极,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1、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装置构架及房顶上不宜装设避雷针,装在构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相连,并装设集中接地装置。2、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之间应有不小于5m距离,以免雷击避雷针时出现反击。独立避雷针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间地中距离不小于三米。3、严禁将架空照明线、电话线、广播线、天线等装在避雷针或构架上。4、避雷针及接地装置距道路及出口距离应大于三米,否则应铺碎石或沥青面五到八厘米厚,以保人身不受跨步电压危害。变压器的门型构架上不应安装避雷针等。